企业合规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如环境、知识产权保护合规,安全生产合规,反贿赂合规等。前述任何不合规,都会引发相应的行政制裁或民事处罚风险。但立于刑事合规角度看,企业经营中的各种合规风险,都是作为刑事风险隐患而存在的。刑事合规的直接目的是避免刑事风险,而刑事风险作为法律风险的终极形态,不是从天下掉下来的,它来源于各种不合规风险行为的累积与变异。
要想防控刑事风险,就必须把前置性的各种违规风险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刑事合规的考察范围,从中识别出有可能引发刑法评价的各种违规行为,并加以适当控制,方能防微杜渐,防止刑事责任风险现实化。刑事合规区别于企业合规的这种基本逻辑决定了刑事合规不是传统企业合规的分支,而是企业合规的刑事化表现,是企业合规的高级发展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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